吃完早餐,我与涂方二人一同出门。
“你不用幻术么?”
我看她就这么直接出门,有些好奇。
在世人眼里,男就是男,女就是女,时男时女怎么想都很奇怪。
正因过去的我是男性,又因为意外突然转变为女性,为了曾经的身份与交友圈,我才会煞费苦心每天给自己上一次幻术buff。
因为那次意外,我的社会身份可以说是死去了。
“我的身份证上写着女哦~”
涂方的眼睛弯成月牙,嘻嘻笑着,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。
对涂方而言,是男是女根本无关紧要,每隔一段时间,她就会在男女之间交换,现在不过是恰好到了成为女孩子的时候,仅此而已。
她时常觉得自己很幸运,正因为能够同时享受两份人生,她才可以完全置身于生物的范畴外,无需关心青春期所萌发的种种问题,无需在意同班男生或者女生第二性征突发产生的变化,更无须让自己委身于无意义的爱情。
拜其所赐,她能一心一意去做想做的事。
在学校,她时常被女生追捧、围绕,因为她帅气的外表、与众不同的举止以及精致的生活方式。
她从不委屈自己,总是费尽心思去保养,打扮自身。
她不是为了收获周围人的关注,不是这种无所谓的东西。
而是更简单,更单纯,更个人主义的行为。
为了涂方本人的好恶。
让男性的自己体会到女性的魅力,让女性的自己体会到男性的魅力。
她是自己的梦中情人。
涂方望着边穿衣打扮边施加幻术的爱丽丝,突然产生了一丝幻觉,觉得这个女孩和自己是如此的相像,却又完全不同。
她是与我完全不同的存在,涂方想道。
她哪一方都不愿意放弃,哪一方都想要抓住。
对涂方来说,男女都一个样,她无需强行区分;对爱丽丝而言,她却需要一分为二。
这样不累么?
涂方无权对这样的爱丽丝说三道四,她只需要做好自己就足够了。
可她又总是无意识的想起这个孩子,这个瓷娃娃总是令她魂牵梦萦。
涂方没办法把握住自己的心情。
究竟是什么让她如此在意这个小女孩?
她狠狠抓住自己的心窝。
藏在里面的究竟是什么?又有谁能告诉我。
涂方陷入自我怀疑的漩涡之中。
“走了,臭狐狸。”
我狠狠揍了她一拳,当然,依旧没有任何威慑力。
她回过神来,神情复杂地看着我。
“想什么呢,这么入迷?”
“和学长你毫无关系。”
不知为何,涂方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。
这是我们俩第一次结伴前行,路上你一言我一语,时而争吵时而埋头赶路。我们穿过长长的商业街,沿着花园路一路向南,经由十字路口向东,最终来到学校前的林荫大道上。
十一月末秋,天气越来越凉,寒风沿着小路扑面而来,让人没办法睁开眼睛。
我们找到这里最高最大的一棵树,从包里抽出几张纸垫在地上,两人拍拍屁股就这么直接坐下去了。
“会着凉的。”
我唉声叹气。
“嘻嘻,我可不像你,大冬天穿着那身不知廉耻的衣服到处乱逛~”
“那是我刚住进来时候的事情吧!别随便揭人老底啊!”
各位读者,千万别误会啊!我刚获得这具身体的时候确实穿的有一点点点点清凉……但最基本的知耻之心还是有的!
“底裤都要被揭光了,真不害臊~”
“你以为是谁的锅啊!”
这只狐狸总是想方设法想让自己生气。
“你为什么总是想让我生气呢?”
我问她。
涂方嘻笑着,依旧是那副恶心的腔调。
她不知道,也没办法回答。
可能只是想要吸引某个人的注意吧?
她当然没办法摸清自己的心绪,没人任何人可以弄清楚,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。
唯有在梦中,在最深沉最深沉的梦中,那时的她还是个小孩子,唯有最单纯最单纯的她才有可能弄明白自己那捉摸不透的小心思。
但她已经没办法再去回忆起那段时光,因为她早已许诺过。
许诺的对象正是她自己。
♬♬♬
积累下的活全都搞定后,徐隆喜欢在外面到处转转。
比起写东西,放空头脑到处乱转要有趣不少。
他不是喜欢写东西的人,只是他不得不去写东西,如你所见,书写下文字正是他生存的意义。
他是笔仙,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笔仙。
孩提时代总会遇到过吧?几个高中还是初中的臭小鬼聚在一块围在一张桌子前,对着一只笔在那瞎吉尔念咒。
一般而言笔仙是不会回应你的,除非你真的有点通灵天赋,又恰巧在合适的时机使用合适的仪式,在种种机缘巧合的狂轰滥炸下,叮咚,一只小笔仙就这么被召唤出来了。
笔仙游戏是较为传统且简单的召灵仪式,召唤出来的也只是附近的游魂。
别指望他们会帮你解决数学难题哦~他们能说的只是亲眼所见的东西。
徐隆不是那种一般意义上的脏东西。
用东洋民间传说的付丧神来形容会更好吧?
他原本真的就是一支笔,还是一位大家最惯用的笔。
他曾经的主人曾用他写下一篇又一篇名贯全国的小说。
徐隆不是那种有天赋的妖怪,他跟着大作家走了一辈子,别提是耳濡目染了,连一点点皮毛都没学到,不然他又怎么会沦落到什么活都接的地步?
他这辈子除了喝酒什么都不会,只有这一支笔杆子,其实就是他自己。
他学电脑学了好久,身为21世纪的新青年,一名写手不得不去学习如何使用电子器材。
虽说他的出产日期需要追溯到上个世纪中旬……在这里还是不要提为妙。
总之,因为一次意外,他被合适的熊孩子当做召唤笔仙用的仪式道具,在合适的时机,通过合适的方式,就这么阴差阳错被召唤出来了。
连带着身体一起。
原本真的有一只游魂想要通过他的身体钻入现实,不过被他赶了出去。
那是一只恶灵,玩笔仙游戏的虽然是一群熊孩子,但还没到需要为了一时的好奇心失去生命的地步。
徐隆的心肠还不错,也没能学到主人的怪脾气,他有一颗行侠仗义之心。
他的主人曾写过武侠小说,也曾用他在最喜欢的武侠小说上画记号。
跟着他的主人一同阅读的过程中,他也喜欢上了那些武林侠客。
他的主人也爱看推理小说,不过徐隆不喜欢那些鼓弄玄虚的内容。
比起看杀人,他更喜欢看救人。
他只记得一部推理小说,那部推理小说的主角相当帅气,用主人的话来讲,那就叫硬汉。
他不喜欢写东西,他憧憬的是故事中的主人公。
在那次意外的笔仙游戏后,他获得了身体。
熊孩子们都吓了一跳,他们四散奔逃,很快就不见踪影。
取而代之的是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的人。
他们手中握着光剑……
有点像星球☆战里的那种。
这帮黑衣人手中的光剑在黑暗中bulingbuling的闪。
很顺理成章的,徐隆就被抓起来了。
别看他的肉身很结实,第一眼看上去也魁梧高大,但那不过都是纸老虎。
徐隆……真的很不擅长肉体劳动,他超弱的。
后来,他还是被识别为笔仙,最特殊的那种。
太奇怪了……哪有他这种笔仙?
别人问他笔仙游戏里经常出现的问题,他却一问三不知,他是真的不知道。
他有时就很苦恼,自己为什么一定要知道那些莫名奇妙的问题,什么黎○假设,什么哥○巴赫猜想之类的……
再后来,他就被丢到妖怪公寓去了,个人评价上打着大大一个“d”
没错,徐隆是一个d级妖怪,属于那种最弱的一类。
不过他倒乐得清闲,成为人类后,他有了自己的生活,也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空间。
但即便如此,那铭刻在脑海中的本能还是久久无法散去。
一但没办法写东西,他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?
他的主人死后,他在无尽的黑暗中度过了不知多少年的岁月,直到那个熊孩子将自己翻找出来。
他虽然被识别为笔仙,骨子里却还是付丧神器灵那套,作为物件,他希望自己能够“有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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